一、职责
负责研究所战略规划和科技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编制和评估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和申请;负责战略性先导专项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大科学工程的战略规划与组织协调;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等。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全所的战略规划工作
负责研究所发展战略调研,完成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分析;负责研究所战略研究体系建设,承担研究所各类发展规划的制定与修订;
组织参与国家、院和地方的发展战略研究及各类专项计划的制定;
就研究所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向所务会提出建议;
组织开展科技管理的战略研究,参与研究所科研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
2、负责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编制、“一三五”规划评估和研究所试点改革工作
组织完成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的编制;
负责院对研究所“一三五”规划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
研究所试点改革工作的策划、组织;
负责与院前沿局、重任局、科发局、规划局等部门的联系。
3、重大科技项目的策划和申请及战略性先导专项的全过程管理
负责与发改委、科技部、中科院等部门的联系;
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的前期策划、立项规划等;
负责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的组织、指南编制的参与和申报论证等工作,具体包括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正式立项后由科技处负责后续的过程管理;
负责中科院战略性科技先导专项的前期论证、组织申报、立项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计划及预算审核、中期检查及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4、负责国家重大专项如大科学工程的战略规划与组织协调
负责发改委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组织立项工作;
负责子午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5、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和重组工作
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分别以现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整合研究所优势科研力量,优化科研布局,开展新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的组建工作;
负责与院主管业务领导、院国重重组办沟通与对接;
负责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和重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协助实验室组织编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组建建议书及准备相关汇报材料。
6、其他工作
负责重大国际合作计划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
负责所学术委员会的日常活动组织工作;
完成所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工作人员
处长:浦一芬 82995016
副研究员:刘 宇 62007564
副研究员:刘春艳 82995242
职员:尤可为 82995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