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关于广西气象局公开招聘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告的通知

各位2024年预毕业生: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广西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广西气象部门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补充招聘 2024 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鼓励措施

(一)安家费。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给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6万元。

(二)人才生活补贴。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14.4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市(除南宁市)、县气象部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7.2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应届本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3万元,在工作5年内发放。

(三)西部奖学金。按照《吸引毕业生到气象部门西部艰苦边远台站就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气科发[2001]17号)的规定,新招聘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

(四)住房。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周转房租住;新招聘到驻南宁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如在南宁未有住房的,提供5年单位周转房租住。

(五)路费。广西区气象局给予南宁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返程路费及从学校或从家到单位报到的单程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或动车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报到当天,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2)认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广西气象部门2024年度

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明细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的毕业生,请于202312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gxqxjrsc@163.com电子邮箱。

1.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报考单位-姓名-学历-专业-届别”,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台-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4”,不接受其它格式和时间段的报名材料。

2.报考单位须里外保持一致,即邮件主题名的报考单位与就业意向表填写的意向单位一致。

3.《广西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笔试公告》中公布的博士岗位及气象类岗位(直接面试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的人员不需要重复报名。

(二)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度毕业生就业意向表电子版(一人只能报一个意向单位及岗位)。

2.毕业生个人简历材料扫描件。包括: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等,扫描件要清晰。处于择业期的2022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附件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上材料如未按照指定格式填写和要求报送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广西气象局网站公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数量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大于31的,将采取优先筛选的方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学习成绩、求职动机等。按优先筛选条件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数量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无人报考的岗位按程序进行调剂或补充招聘。

(四)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按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及学校提供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试及确定考察对象

(一)考试的方式及时间

气象类岗位及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安排另行在广西气象局网站公布。

(二)确定拟考察对象人员。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无人递补的,从同意调剂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考察对象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考察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安排在广西南宁,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考察由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统一委托应聘人员就读院系进行。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材料加盖应聘人员所在院系公章。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广西气象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签署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要在15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报到后,各用人单位将报到人员名单报人事处,为毕业生办理入编登记手续,并报人事司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服务期按就长原则。享受安家费或西部奖学金的,本科毕业生服务期8年,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服务期6年;其余毕业生服务期5年。

七、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经信息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3.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8656415576765

联系人:谭老师朱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Emailgxqxjrsc@163.com

邮编:530022

附件请到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gx.cma.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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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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