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年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中国科学院大学2024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派遣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派遣系统选择
国科大2024届春季毕业生派遣继续使用旧派遣系统,毕业生只能使用旧版派遣系统填报派遣数据。学生签约、派遣数据填报请登录http://sep.ucas.ac.cn,系统登录说明详见附件1.2024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学生角色)ppt
二、2024届春季毕业生派遣时间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春季毕业生派遣时间不能早于1月(毕业生电子注册)的规定,国科大2024届春季毕业生第一次集中派遣数据填报时间安排如下:
1、 国科大派遣系统开放2024届春季毕业生数据填报时间:
国科大将于2024年1月15日10:00在派遣系统内开通2024届春季毕业生派遣批次,2024届春季毕业生可填报派遣数据。就业指导中心每周一上午10:00提取数据,上报教育部系统。
2、 关于取消报到证的说明:
2023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并明确一系列衔接措施。一是建立去向登记制度。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二是明确户口迁移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三是明确档案转递衔接。2023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四是明确报到入职流程。用人单位可凭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或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证明材料,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入职手续。五是明确信息查询渠道。用人单位、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业务时,可通过查看学历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接收函)等,或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查询离校时相应毕业去向信息。高校毕业生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目前,入学时档案迁入学校的国科大同学在毕业时需要登录国科大就业系统填报就业派遣数据,国科大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填报的就业数据导出后统一导入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系统。请务必在离校/所前准确填写就业数据,以免影响准确转迁户档及相关单位查询信息。
三、派遣数据填报说明
1、数据填报
请各位毕业生仔细阅读附件1、2、3、4、5、6,严格按照附件1.《2023年毕业生就业系统数据填报指南》完整、准确地填报毕业生派遣信息及相关材料,因派遣信息填报错误、上报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将会影响毕业生准确转迁户口档案(附件5为: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由于文件过大无法上传,请毕业生联系梁斯琦接收该文件)。
二分回原籍的毕业生派遣信息请严格按照《2021年各省(市、自治区)接收外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北京教委2001年后未再更新此文件汇报,很多数据已经变更)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核实准确后再填报相关信息。
2、派遣单位为北京、上海的提交材料说明
根据北京市教委规定,就业单位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须取得进京或进沪接收函后才能派遣。具体要求如下:
(1)派遣单位为北京市或上海市非公务员的毕业生,需要上传进京或进沪接收函jpg文件,目前已经落实京沪就业单位,尚未拿到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请先上传offer电子版提交签约数据(不要提交派遣数据),等拿到接收函时用接收函电子版替换原来的offer电子版、提交派遣数据。
(2)二分所在地为北京或上海的(北京、上海生源),上传毕业生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
(3)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2)、电子材料只能上传一份,需要上传多份的,可以P成一张图片上传。
同时请务必准确填写学生手机号、辅导员手机号、单位联系人手机号,以免影响毕业生准确转迁户口档案,不再单独提醒!
补充说明:就业单位隶属于中组部下属单位或部队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进京或进沪接收函的,需要就业单位在三方协议备注栏内填写“本单位隶属于中组部,无进京(沪)接收函,可为毕业生落实北京或上海户口”或单位开具相似内容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将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
3、定向生派遣提示
定向生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定向协议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派遣至协议省教育厅,在协议省内找到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后由协议省教育厅改派至就业单位。
4、出国派遣提示
出国、出境留学的,按照二分回原籍办理派遣手续,必须在“具体落实单位”内填写“出国国家名称+留学学校名字”。
5、所有研究所,包括上海、成都等地在京外派遣的各研究所,都需要通过国科大毕业生派遣系统提交数据,用于年终就业率统计,不接受京外派遣单位提供的当地派遣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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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2024年1月17日